《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马鞍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目)已于2025年6月25日获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8022025003)。
通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将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马鞍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建设用地(园地、林地、陆地水域、湿地)和建设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的12.3554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44020。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
2、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jpg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6月27日